交通事故没钱该怎么解决问题?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当事人没钱处理相关问题,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解决途径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保险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事故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或者商业三者险,那么受害人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比如,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保险公司会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会赔偿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才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如果保险理赔后仍有不足部分,而责任人确实没钱赔偿,受害人可以与责任人协商,达成分期赔偿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例如,责任人可以向受害人提供房产、车辆等作为分期赔偿的担保。 若责任人拒绝赔偿或者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责任人的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如果责任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责任人的赔偿义务免除,一旦发现责任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受害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受害人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社会救助。比如,一些地方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于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情形,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