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无力偿还该如何解决?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遇到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不用过于慌张,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解决办法。 首先要明确,债务应当清偿,这是基本原则。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这种情况下,按照上述《民法典》规定,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比如,您因为突发疾病,失去了工作收入,导致暂时无法按时还钱,就可以和债权人说明情况,协商制定一个分期还款的计划,分几个月或者几年逐步还清欠款。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这种情况,就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具体流程是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能拿多少。例如,债务人仅有一套住房和一些生活用品,法院在执行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前提下,对部分财产进行处置来偿还债务。 此外,债务人还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看是否能延长借款期限,或者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也可以通过实物抵押等方式,偿还借款本息;还可以考虑通过债务转让的方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新的受让人,但这些都要取得债权人同意。 如果双方在借款时有仲裁约定,那么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是没有约定仲裁,债权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即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或者货币履行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在获得生效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书以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1. 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2.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