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不愿意卖房该怎么解决?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有一套共同的房子,但对方就是不愿意卖房。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合法的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是必须要通过法院诉讼吗?能不能有其他更温和一点的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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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离婚时一方不愿意卖房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双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一方愿意放弃房屋所有权,但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合适的卖房时间等。这种方式相对温和,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 若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来说,当夫妻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共识并经过法院裁定时,通常会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对此房产进行处理。在夫妻共有财产背景下、且房产所有权证书中始终记载着夫妻双方的姓名的前提条件下,人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申请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从而最终实现在法庭裁决后强制出售该房产的目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人民法院会将房子的所有权判给不愿意卖房的一方,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最后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数额应当根据房屋的评估结果来确定。 总之,在遇到这种问题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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