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道对方姓名该怎么起诉对方?
我想起诉一个人,可目前只知道他的姓名,不知道其他信息。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起诉,要是能的话,具体该怎么做呢?实在是没有头绪,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点建议。
展开


在只知道对方姓名的情况下,起诉对方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行。首先,我们要明白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明确的被告”,通常理解为不仅要知道被告姓名,还需要有能够区别于他人的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 如果只知道对方姓名,你可以尝试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更多信息。一是从与对方相关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中寻找线索,看是否能找到对方的其他身份信息。比如,如果是因为买卖纠纷想起诉对方,交易合同上可能会有对方的联系方式或地址。二是向有关机构查询。如果是涉及一些商业活动,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相关登记信息;如果与工作有关,可以向其所在单位了解情况。三是申请法院调查令。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对方身份信息,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去相关单位调取。 不过,如果经过各种努力仍无法获取足够的身份信息,导致无法明确被告,法院可能会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不予受理。所以,在日常交往中,要注意留存对方准确的身份信息,以保障自身在需要维权时有足够的证据和信息。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