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帮信罪的金额标准是多少?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在金额方面,如果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就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会以帮信罪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支付结算金额,通俗理解就是你帮助犯罪方进行资金流转等涉及金钱交易的数额加起来达到二十万。 比如,你为实施网络犯罪的人提供支付账户用于收钱、转账等操作,这些资金往来的总额达到二十万,就可能构成帮信罪。 此外,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 ,或者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投放广告提供资金,就是你通过投放广告的形式,给犯罪行为提供了五万元以上的资金支持。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就是你通过帮助犯罪活动,自己从中获利达到一万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支付结算金额:是指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涉及资金流转、交易等的总金额 。 违法所得:是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