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该如何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如果有借条想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以下是具体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起诉前准备。要明确,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写好起诉状很关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是原告的相关信息,像姓名、性别等;二是被告的信息,例如姓名、工作单位等;三是要清晰列出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判,以及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简单说就是把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讲清楚;四是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比如借条就是重要证据,还有证人姓名和住所。 接着是选择起诉的法院。一般要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为了保证法院能有效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方便后续诉讼程序进行。 然后是立案环节。法院会对原告的诉讼进行审查,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法院会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原告收到通知后需在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要是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缴纳费用后,就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判断案件事实,作出判决。 最后,如果胜诉后对方还是不还钱,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 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