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该如何起诉分手?


当遭遇家暴并打算起诉分手时,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这里说的“分手”,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在法律上一般不存在需要法院判决“分手”的问题,但因家暴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是夫妻关系,那就是起诉离婚。 对于家暴的认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中有明确规定。 接下来是起诉的准备工作。第一步是收集证据,这非常关键。证据可以包括:报警记录,警方出警后会有相应的记录,这能证明家暴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它能说明因家暴受到的身体伤害程度;还有受伤部位的照片、视频,能直观展示受伤情况;此外,证人证言也很重要,比如邻居看到家暴发生的过程,他们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第二步是写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判,比如请求判决离婚、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等;还要写清楚事实和理由,详细描述家暴发生的经过。 第三步是去法院立案。你需要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你缴纳诉讼费。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家暴行为,对于离婚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对于同居关系中的家暴,受害人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施暴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