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起诉和老公离婚?


起诉和老公离婚,也就是进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相关证据等。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方面,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需要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能力的相关证据等。 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你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金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由原告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开庭前,法院会进行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达成和好或者离婚的协议。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