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外地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都在外地工作生活,现在感情破裂想离婚,但不想回老家办手续。想问下该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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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起诉离婚,其实就是指一方或双方不在户籍所在地,而是在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有必要先解释下“经常居住地”,它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外地起诉离婚,通常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 具体来说,在外地起诉离婚,要先确定被告是否有经常居住地。如果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且有相关的居住证明,如居住证、居委会证明等,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主要包括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有孩子)、财产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起诉离婚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是起草起诉状,起诉状里要明确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和理由。接着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法院立案,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案件进行审理。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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