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原告虚假诉讼?


当您认为原告存在虚假诉讼行为,想要起诉时,以下是较为详细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先了解什么是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指的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在发现原告可能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后,您要做的是收集证据。证据是关键,这是证明原告虚假诉讼的基础。可以收集的证据种类多样,比如书证,像原告伪造的合同、票据等;物证,可能是虚假的物品等;还有证人证言,如果有知晓原告虚假行为的人,其证言也可作为证据。同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也可能成为有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接着,撰写起诉状。起诉状是向法院表达您诉求的重要文书,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明确诉讼请求,即您希望法院对原告虚假诉讼行为作出怎样的处理,比如判定原告败诉、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等;还要详细阐述事实与理由,也就是说明原告虚假诉讼的具体情况,您所掌握的证据情况等。 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来说,民事案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要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收到您的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立案后,会进入审理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调查和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所以,如果经法院审理认定原告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原告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