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告医院该怎么告?


在民事诉讼中告医院,通常需要经历以下几个主要阶段。首先是要明确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你得是因为在该医院的医疗行为受到了损害,医院就是明确的被告,你要清楚自己想让医院承担什么责任,比如赔偿损失等,并且这个事情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同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一般来说,医疗纠纷案件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接下来是准备起诉材料。你需要撰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判决医院做什么,例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说明你在医院的就医过程,以及认为医院存在过错的地方。同时,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这些能证明你在医院的治疗情况;医疗费票据,用来证明你因为就医花费的费用;如果有证人,也可以准备证人证言等。证据要尽量真实、完整、有效。 然后就是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你可以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受理案件,并通知你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案件就正式进入审理程序了。 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医疗鉴定。如果双方对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有争议,法院可能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机构会根据相关的医学知识和法律规定,对案件中的专业问题进行评估和判断,鉴定结果对案件的判决往往起着关键作用。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和鉴定结果等作出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你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