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不给该如何起诉?


如果离婚补偿不给,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起诉: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离婚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简单说,就是在婚姻里付出多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利要求对方给补偿。 第一步,收集证据。需要准备能证明存在离婚补偿约定的文件,像离婚协议、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同时,还要有对方未支付补偿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显示对方拒绝支付,或者转账记录证明没有转补偿款等。这些证据是打官司的关键,能支持您要求对方支付补偿款的诉求。 第二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确定好法院,诉讼才能顺利开展。 第三步,起草起诉状。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原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就是要求对方支付离婚补偿款,以及是否主张相应利息等。事实和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离婚补偿的约定情况,以及对方没有支付的事实。 第四步,将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并按照法院要求缴纳诉讼费。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看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话就会受理,然后把起诉状副本送给被告,被告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提出答辩状。 第五步,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双方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等活动。您要如实陈述事实,展示准备好的证据。 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要是判决对方支付离婚补偿款,但对方仍不履行的,您可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对方履行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