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超过核定征收的数额后如何征收?
我是个个体工商户,之前是核定征收税款的。最近生意好了些,收入超过了核定数额,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缴税,是直接按超过的部分缴,还是有其他算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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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个体工商户超过核定征收数额后如何征收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核定征收的概念。核定征收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对于个体工商户超过核定征收数额的情况,不同税种有不同的规定。以增值税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如果超过了这个标准,则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征收率(目前征收率通常为1%或3% )。 对于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当个体工商户的收入超过核定数额时,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用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然后根据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纳税额。如果税务机关认为原核定征收方式不再适用,可能会要求个体工商户改为查账征收,这时就需要准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等各项数据来计算应纳税额。 当个体工商户发现自己的经营额可能会超过核定数额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征收方式或重新核定税额。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如被认定为偷税漏税,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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