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超过了核定额该如何上税?
我是做小生意的,采用的是核定征收方式纳税。最近生意不错,收入超过了之前核定的额度,我有点懵,不知道超过核定额之后该怎么上税。是按照原来的核定标准继续交税,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法呢?想了解清楚,避免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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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核定征收超过核定额如何上税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核定征收这个概念。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它主要适用于一些账册不健全,不能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纳税人。 当核定征收的纳税人超过了核定额时,通常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也就是说,如果在一个纳税期内,实际经营额超过了核定额,纳税人需要按照实际经营额来计算并缴纳税款。 比如,税务机关核定某个体工商户每月销售额为2万元,按照3%的征收率,每月应缴纳税款600元。但该商户当月实际销售额达到了3万元,那么他就需要按照3万元来计算税款,即30000×3% = 900元。 对于超过核定额的情况,纳税人还需要注意申报期限。一般来说,要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如实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果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当核定征收超过核定额时,纳税人务必及时准确地按照实际经营情况申报纳税,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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