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我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解除合同,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公司那边会不会同意。我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上,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方式和条件,我该遵循怎样的流程,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展开 view-more
  • #合同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让原本有效的劳动合同不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这几种情况。 协商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很灵活,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行。比如员工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和公司沟通后,公司也觉得可以,双方就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又分两种情况。一是预告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给了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后续工作。例如,员工想换个工作环境,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到时间就可以解除合同。二是即时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员工就有权马上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也有不同情形。过失性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多次无故旷工,公司就可以辞退该员工。非过失性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形时,可以裁减人员,但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无论是哪种解除方式,都要遵循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解除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