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劳动关系该如何解除,又有怎样的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想让我离职。我想知道这种事实劳动关系该怎么解除,我能不能拿到补偿,能拿多少补偿,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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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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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存在劳动用工的事实,形成了劳动关系。比如,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就算没有书面合同,也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当涉及到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时,解除方式和补偿问题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并且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两年,正常经济补偿是两个月工资,违法解除时就要支付四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但如果是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劳动者还可能获得相应的双倍工资赔偿。 总之,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和补偿问题上,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依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如果遇到纠纷,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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