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租赁合同该如何转让?
我现在有一份租赁合同,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继续履行了,想把它转让出去。但我对这方面不太懂,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一下转让原有租赁合同都需要哪些步骤和注意什么事项,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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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原有租赁合同,首先要明确,租赁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 第一步,要征得出租方同意。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因为租赁合同具有相对性,原承租人把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会对出租人的权益产生影响。所以,必须先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要是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即便转让了租赁合同,如果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还是应当赔偿损失。另外,根据第七百一十八条,要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二步,签订转让协议。在协议里要明确转让的范围,像租赁物具体情况、租赁期限的起止、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是否一并转让。同时,要详细约定转让方(原承租人)与受让方(新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转让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以及可能涉及的违约责任等。 第三步,办理相关手续。要是涉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况,就需要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把承租人的信息变更为新承租人。对于一些特殊的租赁物,可能还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或通知相关的利害关系人,例如涉及公共设施租赁等情况 。总之,转让原有租赁合同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既定程序进行,确保各方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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