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产证如何过户,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我和配偶刚离婚,房子在离婚协议里明确归我。现在想把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法律规定是必须要遵守的,担心一不小心就办错了,所以想了解下具体的过户方法和相关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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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房产证过户,首先要区分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不同方式所需手续有所不同。 如果是协议离婚,即双方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通常流程如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要明确房产归属)、房产证(如有共有证,需一并提供) 。接着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若离婚协议已在民政局备案且明确房产分割,有的地区可不办此步骤) 。之后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再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然后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最后取证。 要是诉讼离婚,即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需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及复印件、房产证等材料。权利人一方可持这些材料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 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表明房产作为不动产,其产权变更需要依法登记才有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属于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等情形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离婚房产过户属于特殊的产权变更,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按相应程序办理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这进一步明确了房产过户涉及的土地和房产管理部门的程序和要求 。 总之,离婚后房产证过户要依据具体离婚方式,准备好材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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