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过户房产证该怎么办,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遗嘱把房子给我。我想把房产证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操作,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遗嘱过户房产证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好顺利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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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过户房产证,首先要明白其中涉及的法律概念。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通俗来讲,就是像房子这种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发生变化,在法律上一般是要经过登记才会正式生效的。这就好比给房子的归属换个‘官方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也提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这就是说,如果要通过遗嘱来把房产证过户,必须要完成法定的登记流程。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首先,通常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的作用是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确定继承人的资格。接着,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这一步是为了确定房屋准确的面积等信息,为后续登记做准备。之后,要准备好一系列的材料,像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如果已婚)、户口本、原房产权属证、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等 。最后,携带这些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要是确认符合条件,就会予以登记,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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