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遗嘱房产如何过户,有什么法律规定?

我家里老人之前立了公证遗嘱把房产留给我,现在老人去世了,我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也不知道这方面都有哪些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整个过户流程以及背后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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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证遗嘱房产过户,首先要明确其基本流程。一般来说,需要先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这一步是为了确定房屋准确的面积信息,为后续的产权登记等提供基础数据 。 接着,继承人要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这里的继承公证书是对遗嘱效力以及继承人身份等的一种法定证明,确保继承行为的合法性 。 然后,要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最后凭借完税凭证换领新的产证。 从法律规定方面来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为公证遗嘱房产过户提供了登记依据,明确了申请登记时所需的材料范围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这确定了不动产登记的管辖原则和制度框架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指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从继承的基本规则层面,明确了有公证遗嘱时应按照遗嘱继承来处理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总之,在办理公证遗嘱房产过户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上述流程和法律规定来操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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