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承房产公证后该如何过户,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已经办理了继承房产公证。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却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也想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需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房产继承
  • #公证过户
  • #不动产法
  • #继承法规
  • #过户流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继承房产公证后过户,涉及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来解释一些基本法律概念。不动产登记,简单说就是把你对房子等不动产的权利通过官方登记确定下来,这样就能明确这个房子到底归谁,受法律保护。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亲属顺序来继承遗产。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指定由谁来继承他的财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具体过户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准备材料。要去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这两个证明能确定继承人的身份和被继承人已经去世的事实。还要有继承公证书,这是证明你有合法继承资格的重要文件。同时,需要房屋产权证明,比如房产证,以及继承人自己的身份证明,像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第二步,前往房产管理部门,也就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人要携带准备好的材料,然后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正式向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 第三步,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材料是不是真实的,有没有缺漏,以及继承关系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第四步,缴纳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等必要的税费。 第五步,经过审核无误并且税费缴纳完成后,房产管理部门就会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把房屋产权变更到继承人名下,最后颁发新的房产证给继承人。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这就确保了全国各地在不动产登记方面有统一的规范和要求,保障了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之,继承房产公证后的过户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备材料、履行流程,以保障自己合法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