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作为遗产该如何过户,又有哪些相关规定?
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我想把它过户到自己名下。但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也不了解这方面都有哪些规定。担心万一操作不对会出问题,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房屋作为遗产过户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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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作为遗产过户,首先要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方式。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过户流程方面,一般需要先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就是确定房屋由谁来继承。然后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这一步是为了确定房屋准确的面积信息。之后,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再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最后领取完税凭证换领新的产证。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为房屋遗产过户的登记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办理细节上稍有差异,但大致的流程和法律依据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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