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遗产房屋要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我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过户流程。像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要去哪些部门办理,以及办理过程中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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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父母遗产房屋过户的办理,需要完成一系列程序性步骤,具体如下: 首先是办理死亡证明。要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父母的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这是后续流程的重要基础文件。 接着进行房产继承公证。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通常包括死者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还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 然后准备登记材料。一般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房屋平面图、房屋评估报告等。若涉及未成年人的房屋,监护人应提供经公证的房屋是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及监护公证书原件;若是外籍人员购买的房产须出具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 再进行书面申请,提交准备好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接受询问,之后登记机构会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通过后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包括5%的营业税(若房产证超过五年则免征)、7%的城市建设维护税、3%的附加教育费、0.05%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征)、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房产所有权登记费(80元)、房产证贴花费(5元)、测绘费(每平方米1.36元)、0.5%的评估费等。 缴纳税费后会出具受理通知书,最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相互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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