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省外社保如何转入个人户口所在地?

我之前在省外工作,交了几年社保。现在回到户口所在地发展,想把省外的社保转回来,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我想了解一下,办理省外社保转入户口所在地需要什么条件,走哪些流程,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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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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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社保转入个人户口所在地,主要涉及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同转移。这为我们办理省外社保转入户口所在地提供了法律支持。 其次,办理社保转移一般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通常来说,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这些情况都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然后,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第二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第三步,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第四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最后,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需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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