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该如何理解?

我不太明白‘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是什么意思。我朋友之前被羁押了一段时间,现在判刑了,听说有这个折抵规则,我想知道这具体是咋算的,为啥是羁押一天抵刑期两天,啥情况适用这个规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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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期折抵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羁押。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限制其人身自由。而刑期则是法院判决犯罪分子需要服刑的期限。‘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被羁押的时间,在计算最终服刑期限时,羁押一天可以当作两天的刑期来扣除。 这种折抵规定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这是因为管制这种刑罚并不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只是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相对来说限制程度比羁押要轻。所以为了平衡判决前后对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法律规定了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例如,张三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了30天,之后法院判处他管制6个月(180天)。那么在计算他实际需要执行的管制刑期时,就可以将之前羁押的30天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的规则进行折抵,也就是折抵60天。这样一来,张三实际需要执行的管制刑期就变为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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