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该如何理解?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车辆有交强险。我受伤后在医院抢救,产生了不少费用。现在听说可能存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情况,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想了解下超过之后会怎样处理,对我的赔偿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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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指的是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伤者进行抢救所产生的费用,超出了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保险公司应支付的金额。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它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比如,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元,如果此次事故中伤者的抢救费用达到2万元,那就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 在这种情况下,超出部分的处理原则如下:如果肇事车辆还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商业三责险),那么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以向商业三责险的投保公司申请理赔;要是没有商业三责险,或者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又或者肇事后逃逸,那么这超出部分的抢救费用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相关概念: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购买的保险,用于在交通事故中对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赔偿。 商业三责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用于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对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救治,弥补交强险制度可能存在的保障盲区而设立的基金,在特定情形下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或丧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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