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非意味着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而是不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样有明确的截止日期。 对于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提供更稳定的职业保障。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长期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不用担心合同到期后可能面临的失业风险。只要劳动者没有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培养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不过,这也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更加注重员工的权益保障和职业发展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