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商标侵权案件中非法经营额是无法计算的?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非法经营额是一个关键的概念,它对于判定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意义。当我们说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时,这是在特定情况下做出的认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非法经营额的概念。非法经营额指的是侵权人在实施商标侵权行为过程中,所涉及的商品销售、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全部收入金额。它包括已经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以及尚未销售但准备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为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呢?一种常见的情况是侵权人没有完整、准确的销售记录。例如,侵权方故意不记录销售数据,或者销售记录存在大量缺失、模糊不清的情况,导致无法通过这些记录来准确统计商品的销售数量和价格,进而无法计算出实际的经营额。另一种情况是侵权商品的来源和去向难以查明。比如,侵权商品可能通过多个渠道进行销售,部分销售渠道非常隐蔽,难以追踪,使得无法全面掌握侵权商品的销售范围和数量,也就无法计算出非法经营额。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当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时,就意味着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以及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准确确定,此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在法定赔偿限额内进行判决。 此外,对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认定,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权利人需要尽力提供能够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证据,以及与侵权行为相关的一些线索。例如,提供侵权商品的样品、销售地点的照片、证人证言等。而侵权人如果认为自己的非法经营额是可以计算的,也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如果侵权人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证据,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定。 在实际的商标侵权案件中,如果遇到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情况,权利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尽可能提供更多的证据和线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也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