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如男方该如何争夺抚养权?


在收入不如男方的情况下,仍然是有机会争夺到子女抚养权的。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指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就为抚养权的判定定下了基调。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于还处于需要母亲细致照顾的阶段,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如果子女尚未满两周岁,且正处于哺乳期间,女方争取抚养权是有很大优势的。 要是子女已满两周岁,女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方面,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做了永久性节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再生育,那么从保障子女未来成长和延续家庭关系等方面考虑,这会成为争取抚养权的有力理由。另一方面,若子女长期与女方共同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其身心健康产生显著影响,这种情况也能作为争取抚养权的依据。 另外,即使收入不如男方,若女方能够证明自身具备更为优秀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以及文化素养,这些都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同样可以为争取抚养权增加筹码。比如女方有良好的教育背景,能在孩子的学习和知识启蒙上给予较好的引导;有丰富的照顾孩子经验,熟悉孩子的生活习惯、饮食喜好等,能给孩子更贴心细致的照料。 同时,也可以关注男方是否存在对孩子不利的因素。比如男方有不良嗜好,像沉迷赌博可能导致家庭经济不稳定,孩子生活缺乏保障;有暴力倾向,会让孩子生活在恐惧之中,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等。将这些不利因素向法院说明,也有助于女方争取抚养权。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女方可以在平时与孩子保持良好的关系,让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当然,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看哪种抚养安排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生活、学习、成长等各方面最有利。 永久性节育手术:是一种通过手术方式达到长期避孕效果的手段,比如女性输卵管结扎术等,做了这类手术通常意味着失去生育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