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离婚后该如何撤诉?
我前段时间向法院起诉和我老公离婚,现在我们俩经过沟通想再给彼此一次机会,不想离了。但我不知道起诉离婚后该怎么撤诉,是直接跟法院说就行,还是要走什么程序,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撤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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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离婚后,如果想要撤诉,这在法律上是可行的。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般来说,原告申请撤诉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书面申请,也就是原告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明确表达自己撤诉的意愿以及撤诉的原因等内容。通常需要详细说明为何要撤回离婚诉讼,比如夫妻双方已和好、达成和解协议等。另一种是口头申请,在某些情况下,原告也可以口头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但这种方式一般需要在法庭庭审过程中进行,并且法院会将原告的口头申请记录在案。 法院在收到原告的撤诉申请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撤诉是否是原告的真实意愿,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等。如果法院认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裁定准许撤诉,并制作裁定书送达给原告和被告。一旦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离婚诉讼程序就会终结。但如果法院认为撤诉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撤诉是受到他人胁迫等情况,就会裁定不准许撤诉,此时诉讼程序将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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