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判五年是否可以减刑?
我因为职务犯罪被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我一直表现良好,也积极参加各种改造活动。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职务犯罪被判刑五年的情况,能不能获得减刑呢?我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了解,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职务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是有可能获得减刑的。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这就好比一个人犯了错误在接受惩罚,但他在受罚过程中积极改正,表现良好,那么法律就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减少他的惩罚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所以,对于职务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服刑期间满足上述可以减刑或应当减刑的条件,就能够申请减刑。 不过,法律也对减刑的限度作出了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职务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年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