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书是企业在面临严重财务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书。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如何撰写该申请书。 ### 标题 标题应简洁明了,直接写“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书”,让法院一看便知文书的性质。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通常是债务人(即申请破产重整的企业),需要写明企业的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如果是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还需写明被申请人(债务人)的上述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法院准确识别当事人,确保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 请求事项 明确提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这是申请书的核心诉求,要表述清晰、准确,让法院清楚知道申请人的意图。 ### 事实与理由 这部分是申请书的关键内容,需要详细阐述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的原因和依据。首先,要说明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市场情况、近年来的财务表现等,表明企业目前面临的困境,如持续亏损、资金链断裂等。其次,要列举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事实,如到期未偿还的债务金额、债权人的催款情况等。同时,要说明债务人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例如企业拥有独特的技术、品牌、市场渠道等优势,通过重整有望恢复盈利能力,清偿债务。引用法律条文时,可以提及《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有相关证据支持申请,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债务合同等,应在申请书中列出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证明内容。如果有证人,还需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证据的提供有助于法院更全面地了解债务人的情况,作出准确的裁定。 ### 此致 写明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名称,如“此致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申请人签名、盖章及申请日期 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上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的具体日期。 撰写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书需要严谨、准确地表达申请意图,提供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建议在撰写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