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右手截肢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右手不幸截肢了,现在特别迷茫,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弄清楚这种工伤情况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是由谁来支付,赔偿的标准又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有人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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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工伤导致右手截肢,赔偿问题需要按照一定流程和标准来确定。 首先,要确定伤残等级。这需要遵循《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评估。 不同伤残等级有着不同的赔偿待遇,以五级伤残为例(截肢截掉一只手有可能被认定为五级伤残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九条规定,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要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用人单位需偿还。 总之,赔偿项目和金额要依据伤残等级,以及是否缴纳工伤保险等情况来确定。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给予的生活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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