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协议书该怎么写?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的撰写需要包含多个关键部分,以确保协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首先,要在开头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这一步很重要,就像是给协议确定了参与的“主角”,让协议能够明确指向特定的人。 接着是协议的主体内容。第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明确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比如,经过协商,孩子归女方抚养,那就需要在协议里清晰写明。 第二,明确抚养费的相关事宜。这包括抚养费的数额,例如从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起,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每月付给有抚养权的一方多少钱作为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像有固定收入的,按收入比例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给付。同时,还要写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现金支付等。另外,也要说明抚养费的支付期限,比如给到孩子十八岁,还是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等。 第三,关于孩子的其他费用,如教育费、医疗费等。可以约定在一定金额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一定金额的,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权,要在协议里明确探望的时间、方式等。比如,约定每周六上午可以探望孩子,另一方应积极配合。 最后,要注明协议的生效时间和份数,以及违约责任等。例如,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为生效,双方共同遵守,若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协议通常一式多份,双方各执一份,有的还会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或相关部门存档一份 。 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