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法院包庇该如何写诉范文?


在民间借贷虚假诉讼中,如果认为法院存在包庇行为而要撰写诉讼范文,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指的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而当你觉得法院在这类虚假诉讼中存在包庇情形时,你可以通过上诉、申诉等途径来表达诉求,此时撰写的文书就至关重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要写上诉状,它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标题,可直接写“上诉状”。然后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要写清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接着是上诉请求,明确写出你希望二审法院作出什么样的改判或处理结果,比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等。再就是上诉理由,这部分是核心,要详细阐述一审判决存在的错误,包括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对于认为法院包庇的情况,要具体说明证据和理由,比如指出法院对关键证据的不合理采信等。最后是结尾,要写明上诉的法院名称、上诉人签名以及日期。 如果是申请再审的申诉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诉书同样要有标题、当事人信息,再审请求要清晰明确,再审理由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款和事实依据,说明原判决、裁定存在的问题。同时,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你的主张。 在撰写这类文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逻辑清晰、语言规范。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撰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