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向法院该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是指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按照法定的程序,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者重新审理而提出的书面请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写法: 首先是标题,一般直接写“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这样能明确文书的性质。 接着是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信息都要写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这部分信息是为了让法院准确识别当事人身份。 然后是上诉请求。这是上诉状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明确、具体地写明上诉人希望通过上诉达到的目的。比如要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发回重审等,并且要说明对原审判决中哪些部分不服以及具体的请求事项,例如增加赔偿金额、改变刑事责任的认定等。 之后是上诉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支撑上诉请求的关键。要详细阐述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者程序方面存在的错误。在认定事实方面,要指出原审判决哪些事实认定有误,提供相关的证据线索或者事实依据;在适用法律方面,说明原审判决适用法律的错误之处,引用正确的法律条文;在程序方面,若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如审判组织不合法、未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等,也应在此说明。 再接下来是尾部。要写明致送的法院名称,一般是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还要有上诉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上诉的日期。 最后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清单。如果有新的证据支持上诉请求,要在上诉状后附上证据清单,注明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程序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