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房子究竟应该归谁?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另一半在房子的归属问题上有很大分歧。我们这房子情况有点复杂,是婚前他付的首付,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房子到底该怎么分,我能争取到什么样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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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需要根据多种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一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购买方所有。这是因为这房子完全是其婚前个人的财产购买,和另一方没有关系。比如小王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了套房子,并且只写了自己名字,那么离婚时,房子就归小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都认可这种个人婚前财产的独立性。 其次,若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要给予另一方补偿。举个例子,小李婚前付首付买了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李,但要给妻子补偿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的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然后,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例如,小张和妻子婚后一起挣钱买了房子,不管写的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若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自己子女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子女所有;若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且没有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如果夫妻之间有关于房屋归属的协议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按照约定处理。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就是属于个人自己的财产,不因为结婚等原因就变成夫妻共同的,像婚前自己全款买的房子等就是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婚后一起挣的钱买的东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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