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委托辩护协议书怎么写?


刑事委托辩护协议书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就刑事案件委托辩护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撰写方法和相关要点: 首先是协议的基本信息部分。在这部分,要明确写明委托人和受托方的详细信息。委托人就是需要委托律师辩护的人,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受托方一般是律师事务所,要写清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这部分内容就像是给双方“验明正身”,让协议的主体明确清晰。这也是合同订立中对当事人信息明确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接着是委托事项条款。这里要具体说明委托的是哪个刑事案件的辩护,要写清楚案件的名称、案号(如果有的话),以及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的阶段,比如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等。明确委托事项能让律师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这体现了合同的明确性和确定性原则,确保双方对委托事项达成一致理解。 然后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的权利通常包括要求律师按照约定提供辩护服务、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等;义务则有如实向律师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等。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主要是收取费用,义务是指派合适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辩护服务,保守委托人的秘密等。这些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双方在委托关系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再就是费用及支付方式条款。要明确约定律师的收费金额、收费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以及支付的时间节点等。合理的费用约定能保障律师的劳动报酬权益,也让委托人清楚自己的经济支出。同时,律师收费应当遵循相关的收费标准和规定,不能乱收费。 最后是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条款。要写明协议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协议内容,以及在哪些情形下协议可以解除。这部分内容为协议的履行和可能出现的变化提供了规则依据,当出现约定的情形时,双方可以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争议。一般来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以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和双方权益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