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书面协议。撰写离婚协议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首先,离婚协议必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子女抚养方面,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也就是孩子跟谁一起生活。同时,还需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指定账户。 财产分割是离婚协议的重要部分。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并明确这些财产的分割方式。例如,对于房产,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对于存款,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债务处理也不容忽视。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和承担方式。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双方可以约定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 其次,离婚协议的格式并没有严格的要求,但一般应包括标题、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正文、落款等部分。标题一般为“离婚协议”。正文部分按照前面所说的内容依次详细表述。落款处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最后,撰写离婚协议时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的内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