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产,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是他付得多,贷款一起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产会怎么分割,想了解一下离婚后分割房产的具体规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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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套房产属于婚前购买方,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产就明确属于其个人财产。 其次,若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如一方要房子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等。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 再者,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子,且房产证只登记了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一般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男女双方父母都出资为他们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那么男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对该房产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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