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书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书面协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如何书写离婚协议书。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接下来,我们看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是双方的基本信息。要写清楚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这些信息能准确识别双方身份,避免出现混淆。 第二部分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部分要明确、清晰地表达夫妻双方是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任何胁迫、欺诈等情形。例如,可以这样表述:“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第三部分是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是归男方还是女方。同时,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此外,还应写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包括探视的时间、方式等,以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的正常交流。 第四部分是财产分割。要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并明确这些财产的归属。对于房产,要写明房屋的地址、产权情况等;对于车辆,要写明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等。在分割财产时,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五部分是债务处理。要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要写明债务的种类、金额、债权人等信息。 第六部分是其他事项。如果还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如户口迁移、经济帮助等,可以在这部分进行约定。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同时,为了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