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怎么写对女方有利?

我打算和老公协议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在协议里怎么争取对自己更有利的条件。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还有一个孩子。我想知道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协议要怎么写才能保障我的权益,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参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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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协议中争取对女方有利的条款,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并且要遵循法律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是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女方可以在协议里争取多分割一些财产,比如房产、车辆等。如果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女方可以据此在协议里要求男方给予相应补偿。 子女抚养权方面,如果女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中可以明确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都要详细写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债务处理方面,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女方要避免承担不合理的债务。 居住权益方面,如果女方离婚后可能面临居住困难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精神,男方有条件的话,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女方可以在协议里要求获得一定期限的居住权或者经济帮助。总之,女方在起草离婚协议时,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平、对自己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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