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遭受家庭暴力该如何书写离婚协议?


当女方遭受家庭暴力要书写离婚协议时,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财产及债务处理、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关于协议内容: 首先是自愿离婚部分,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比如“男方[男方姓名]与女方[女方姓名]自愿离婚”。 子女抚养方面,如果有子女,要约定好抚养权归谁、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等。例如,“婚生子/女[孩子姓名]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于每月[具体日期]前支付至孩子年满[具体年龄]周岁,之后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男方享有探视权,具体探视方式为[详细说明探视的时间、地点、频率等]”。 财产分割部分,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并明确分配方式。由于女方遭受家暴,在财产分配上可以适当倾向女方。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房屋地址]的房产归女方所有;夫妻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共计[X]元,女方分得[X]元,男方分得[X]元”等。 对于家庭暴力赔偿,虽然民法典没有在离婚协议的条款中直接规定,但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可在协议中写明“鉴于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精神损害赔偿金[X]元,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具体日期]内支付” 。 另外,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也很重要。可以约定“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争议解决可写“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协议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约定,具有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