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迁户口申请书该怎么写?


离婚迁户口申请书是在离婚后,一方需要将户口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出时向相关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写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 申请书的基本内容 首先,申请书需要有一个标题,一般直接写“离婚迁户口申请书”即可。在申请书的开头,要写明接收申请的单位,即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如“XX市XX区公安局XX派出所”。 接下来是正文部分,要详细说明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原户籍地址等。然后阐述离婚的情况,比如说明自己于何时与何人办理了离婚手续,提供离婚证的编号等相关证明信息。之后,表明迁户口的原因,由于离婚后原户口所在地可能不再适合继续保留户口,所以需要将户口迁出。同时,要写明迁往的具体地址,即新的落户地址。 最后,在申请书的结尾部分,要表达自己的申请意愿,如“现申请将本人户口从XX地迁至XX地,请予以批准”,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和申请日期。 ### 法律依据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对于离婚迁户口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提供一些其他的材料,比如房产证明(如果是迁往自己名下的房产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迁往亲属处)等。因此,在撰写申请书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清楚具体的要求和流程,确保申请书能够符合规定,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总之,写离婚迁户口申请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清晰,按照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这样才能更顺利地完成户口迁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