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次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再次起诉时所需要撰写的法律文书通常是离婚起诉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写法和相关要点。 首先,格式方面,起诉状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应写明标题“离婚起诉状”,然后分别列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要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正文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内容。这部分需要先阐述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做出怎样的判决,比如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等。 接着是事实与理由部分。这里要详细陈述再次起诉离婚的事实和原因。要说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法院的判决结果等情况。同时,着重描述自第一次判决后,夫妻关系并未改善,反而进一步恶化的具体事实。比如双方仍然处于分居状态,且分居时间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存在新的过错行为,像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在陈述时要做到条理清晰、客观真实,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线索。 尾部需要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由起诉人签名并注明起诉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另外,为了使起诉状更具说服力,在撰写时要注意语言规范、简洁明了,避免使用情绪化的表述。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撰写,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