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诉状该怎么写?
我之前起诉过一次离婚,但法院没判离。现在我想再次起诉,却不清楚诉状要怎么写。不知道该写哪些内容,格式是怎样的,也不了解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有人详细说说第二次起诉离婚诉状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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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诉状的撰写,需要包含特定的内容和遵循一定格式。 首先,写明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这能明确诉讼主体。 接着是诉讼请求部分。常见的诉求有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若有子女,需说明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要求对方支付的抚养费数额;还要明确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张,比如具体某项财产归谁所有等;同时可提出让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然后阐述事实和理由。要讲述双方相识、结婚的过程,比如何时经人介绍相识,何时登记结婚。重点说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事实,像一方存在赌博、家暴、出轨等行为,或者双方因性格不合长期争吵、分居等情况。还要提及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法院判决结果,以及判决后夫妻关系没有改善仍无法共同生活的状况 。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的法律规定就是阐述理由的依据,以此说明再次起诉离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最后,要注明此致某人民法院,由起诉人签名并写明起诉日期。此外,为增强诉求的可信度,还可附上相关证据,如证明感情破裂的聊天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财产证明等,并在诉状中简要提及证据情况。 相关概念: 诉讼请求:就是向法院提出的希望得到支持的要求,要清晰明确,不能模糊。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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