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可以加配偶名字吗?
我买的房子还在按揭中,最近和配偶商量着想在房产证上加他的名字。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加,具体要怎么操作,会不会很麻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之类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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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按揭房在贷款未还清时是不可以直接加配偶名字的。 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在按揭贷款期间,房屋处于抵押状态,产权受到限制,不能随意变更。并且银行出于风险控制考虑,遵循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防止贷款风险。 要在按揭房上加配偶名字,通常需要先把贷款全部还清,解除房屋的抵押登记。之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这时候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属于房屋共有权的变更登记。 如果还没有领取结婚证,那就不能以夫妻加名的方式进行,只能按照房屋买卖的形式来增添姓名,这涉及到一系列房屋交易的手续和税费等问题。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比如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不动产物权。 抵押登记: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进行的登记。在按揭贷款中,房屋抵押给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就是将这种抵押关系进行法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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