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财产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效?


要让夫妻婚前财产协议书有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形式上得是书面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能清楚记录双方的约定内容,避免日后因口说无凭产生纠纷。而且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便没有公证,也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其次,内容必须合法。一方面,约定的财产必须是属于夫妻两人的财产,本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不允许约定归属。另一方面,财产协议中有夫妻“忠诚条款”的,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比如不能通过协议约定一方出轨就要净身出户等涉及人身限制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 再者,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夫妻双方是在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自愿达成的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如果一方是被强迫签订协议,那么在后续有争议时,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最后,协议内容要具体明确。要清晰列出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范围、财产的归属方式等内容,避免产生歧义。比如房产,要写明具体地址;存款要写明金额和开户行等信息。 总之,一份有效的夫妻婚前财产协议书,要同时满足书面形式、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明确等条件,这样才能在法律上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相关概念: 夫妻财产制契约: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等进行约定的一种契约,包含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 。 忠诚协议:一般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护婚姻忠诚,约定一方出现特定不忠诚行为(如通奸、嫖娼、重婚等婚外性行为)时,另一方可以获得赔偿或其他财产分配上的约定,这类协议大多因涉及人身关系在法律上被认定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