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追诉期是多久?

我之前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没给我经济补偿金。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想追诉这笔钱,不知道有没有过时间限制,想问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追诉期到底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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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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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追诉期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追诉期”在劳动争议语境下对应的准确法律概念,即仲裁时效。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就是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仲裁权利,否则将可能丧失通过仲裁程序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意识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点。例如,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告知会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一直未支付,从公司承诺支付的日期截止后,劳动者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被侵害了,此时仲裁时效开始起算。 不过,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出现了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劳动者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半年内,向公司书面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公司收到书面要求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一年。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仲裁时效的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劳动者因突发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无法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这种情况就属于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会中止,等劳动者病愈后,仲裁时效接着之前的时间继续计算。 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不等同于劳动报酬。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所以,劳动者在遇到公司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时,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采取行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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