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答辩状结尾该怎么写?
我被起诉商标侵权了,现在要写答辩状。前面的事实和理由部分都写得差不多了,可就是不知道结尾该怎么规范地写。结尾需不需要表明自己的立场?要怎么引用法律条文才合适?有没有固定的格式和用语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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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答辩状的结尾是整个答辩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总结观点、表明立场以及提出请求等作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结尾的写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在结尾部分要对前面阐述的答辩观点进行简要总结。这就像是一场演讲的结束语,要把您在答辩状前面所表达的核心内容再次强调一下。比如,如果您在前面提到商标使用是经过合法授权的,或者使用的标识与原告商标不构成近似等观点,在结尾可以这样总结:“综上所述,答辩人使用该标识具有合法依据,且与原告商标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这样做能让法官迅速抓住您的主要观点。 其次,明确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请求。您需要清晰地告诉法院您希望得到怎样的判决结果。例如:“恳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这里的立场要坚定,请求要明确具体。 再者,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在结尾引用法律条文可以增强答辩的说服力。比如,您可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XX条规定,答辩人的行为不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因此原告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通过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文,让您的答辩更具权威性。 最后,在格式上,一般结尾会写上“此致”,然后另起一行顶格写“XX人民法院”。在落款处,要写明答辩人的姓名(如果是单位则写单位名称)、答辩日期。 总之,商标侵权答辩状的结尾要简洁明了地总结观点、表明立场、提出请求,并合理引用法律条文,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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